21.大兴大队双公示表(章阳兵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
章阳兵 | 自然人 | 身份证 | 5131011979******11 | 雅执罚【2020】第 51号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 章阳兵在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办正黄金域华府施工项目旁空地(靠交建集团一号堆料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章阳兵在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办正黄金域华府施工项目旁空地(靠交建集团一号堆料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 0.02 | 2020-5-8 | 2020-5-22 | 2021-5-7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否 |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