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城管局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为扎实开展冬季蓝天保卫战工作,持续改善芦山县空气环境质量,12月11日起,芦山县城管局会同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开展了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对机关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截至12月12日下午6:00,共调查机关单位食堂13家,其中8家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工作人员及时做好现场检查(勘验)记录,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按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芦山县城管局将整合力量持续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为群众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