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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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

1.为我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提供法律咨询,并根据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对我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他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或补充建议。

3.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6.协助我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专项培训。

7.为我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8.按时列席我单位要求法律顾问律师参加的重要会议,提供现场法律咨询。

9.根据我单位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律师声明等,对需要律师见证的事项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书。

10.办理我单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服务费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5.5万元/年,一年一付。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并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比选时提交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高效处理法律顾问事务,能有效安排错峰工作;

3.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熟悉住建、环保、城市管理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各领域法律法规和法律实务;

4.应聘的律师或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历,且有3年以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选聘方式

由我单位组成选聘工作小组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比选申请材料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中选服务方。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317:00(只接受现场报名,需领取书面比选文件)。

(二)报名地点: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210室

(三)比选申请材料组成及要求:

1.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对照《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年法律顾问比选文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每页加盖单位鲜章(未盖章视为无效文件);

3.提交《履约承诺函》并加盖单位鲜章;4.报名材料应密封完好,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加盖鲜章(未满足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

递交人代表必须在提交比选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接受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材料递交地点: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210室

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15:00(逾期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在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址: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5210室

 话:0835-2237223

联系人:李女士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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