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大兴大队双公示表(王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人 | 自然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是否为简易程序处罚 | 处罚级别 | 备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王斌 | 自然人 | 身份证 | 5131011984******14 | 雅执罚【2020】第 52号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 | 王斌在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办正黄金域华府施工项目旁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王斌在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办正黄金域华府施工项目旁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 0.02 | 2020-5-8 | 2020-5-22 | 2021-5-7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否 |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