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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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职能简介

1、负责雨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

2、负责行使飞地园区(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3、承担市委、市政府指导、督查和考核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4、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职责。

5、指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二、2021年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积极弘扬“三牛”精神,乘势而上、守正创新,奋力抢抓“四个新城”和“五地一枢纽”建设重要窗口期,全力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管理新样板。

一是深化法治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智慧执法平台建设,健全新型执法监管机制,推动执法结果共享互认。深化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合作、推进巡回法庭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优化法律顾问资源、汇编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常用法律法规等措施,完善自由裁量制度、案件会审制度、执法考核制度,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规范。

二是搭建智慧平台,保障城市协调发展。以雅安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运行平台为抓手,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能化、人性化加速跃升。以川西大数据中心的强大算力和网络运行为支撑,加速推进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智能化体系建设。分步骤打造“1+3+N”雅安智慧城管模式,即一个智慧城管运行中心和智能感知、数据交换共享、大数据分析3个基础平台以及市容秩序智能应用系统、智慧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公共服务智能化应用系统等N个智能应用场景,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有良好公共服务和执法体验。

三是抓好垃圾分类,助力城市品质升级。积极构建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扎实推进雅安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采用“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模式,高效有序推进示范街道建设基础上,不断完善雨城区中心城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努力提升雅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及工作成效。积极指导各县(区)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推动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是美化城乡环境,助推城市绿色发展。以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抓手,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助力城乡统筹建设和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成效。严格落实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三级“双段长”责任,完善路、地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强化铁路沿线环境隐患排查整改,积极为川藏铁路建设施工和顺利通车提供坚实保障。结合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针对城市、农村、城中村及城郊接合部、重要点线、铁路沿线五大领域,特别是中心城区东拓扩容区域,努力实现城乡环境较大提升,切实服务中心城区宜居宜业宜游园林城市建设。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凝聚城市发展动能。坚持“把温情留给城市,让执法回归初心”的柔情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理念,以忠诚和担当、法治和规范、文明和温情服务保障雅安市发展环境的优化提升。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容错等工作制度,弘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发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动优势,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全力打造“争当城市文明守护先锋,争做综合执法践行模范”党建品牌,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推动党的组织体系与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治理体系有机融合,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服务为民的城市治理铁军,为雅安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974.03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相对于2020年减少了一半。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974.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3.40万元,占35.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63万元,占28.8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万元,占35.9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9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3万元,占28.81%;项目支出693.40万元,占71.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74.03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相对于2020年减少了一半。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50万元和上年结转343.4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6.43万元以及住房保障支出25.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4万元,占9.74%;卫生健康支出20.68万元,占7.37%;城乡社区支出206.88万元,占73.72%;以及住房保障支出25.74万元,占9.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7.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

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险费。

4.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公务员和下属参公单位参公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6.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76.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以及差旅费等。

7.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021年预算数为30.7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2.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9.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下属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0.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和奖励金。

公用经费43.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迎接省上检查和市(交流学习产生的工作餐。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公务用车和1辆专业技术用车。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城区和周边乡镇城管执法执勤和督察县()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主要为执法车辆按规定报废后,重新配置执法车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专门技术用车1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0万元。拟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目标2个,涉及预算350万元:1、市政设施管护:为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开支280万元;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为单位开展城乡周边环境卫生治理等发生的开支7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用于缴纳单位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反映为保障城管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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