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传达学习2023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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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全面学习2023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着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顽瘴痼疾得到了有效整治,城乡环境整治的氛围愈加浓厚。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掀起学习高潮。学习领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的内容精神,认真学习市城管委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和2023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高标准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再上新台要持续细化工作举措,擦亮城乡环境底色。切实履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按照《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雅城乡治〔2023〕1号),进一步细化工作细则,结合城乡接合部环境治理“345”工作法要求,扎实开展垃圾乱扔、摊位乱摆、工地乱象、车辆乱停、广告乱贴治理工作,健全问题发现、上报、反馈、处理机制,点球督办快速处理环境、秩序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不断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深入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执法、环卫、居民代表参与的六个一机制,统筹部门资源,细化网格管理,不断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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