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为落实市政协社情民意反映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市治理办)、市水务局联合对大兴电站库区漂浮垃圾污染环境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大兴电站业主单位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落实责任,建立定期保洁制度,确保库区环境干净、整洁、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