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将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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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改善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市治理办、市城管执法局将对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依附建(构)筑物墙面或屋顶等设置的广告;二是利用城市道路、户外场地、桥梁、地下通道等公用设施或公共场地设置的落地招牌、路牌、标识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信息发布栏以及实物模型等广告;三是以横(条)幅、喷绘、印刷品等形式在户外悬挂、张贴的广告;四是沿街单位和经营门店悬挂的名称招牌、门头广告;五是利用高速公路周边环境设置的广告;六是以其他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  凡有以上形式设置户外广告的业主,需赓即自行整改拆除。对不自行拆除的,市治理办、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他人拆除,并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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