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规范城区经营秩序,确保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天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积极营造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氛围。
一是文明引导,规范要求。执法人员本着教育引导先行、执法逗硬保障的方式,秉持“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文明执法理念。向流动摊贩宣传文明经营的行为规范,要求商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文明经营人,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不影响辖区环境卫生,保障市容环境井然有序。
二是治理乱象,提升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街道路面恢复整洁和畅通。此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0人次,车辆4台次,整治乱摆摊设点20起、教育纠正非机动车乱停放20起,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7车。
三是疏堵结合,健全机制。10月2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城区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流动摊贩“定位、定点、定时”规范经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巡查力度,联合多家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多举措发力,多部门联合,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共建文明城市,营造美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