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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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治理办、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灾后环境卫生治理不及时带来的疾病隐患,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雅安中心城区市级具有管理公共场所(如三雅园、市体育中心、雅安中学等临时避灾点)职能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公共场所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疾病孳生环境的形成。市级各网格化管理共建单位要积极支持网格化管理共建社区开展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污染的生活环境。雨城区治理办要充分发挥网格化、劝导员等作用,加强劝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各县(区)治理办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对群众临时安置点、城区避震群众临时聚居区、紧急避险场所、广场、绿化带、公园、河坝等地的环境卫生进行突击整治,及时清除居住地及周边的各类生活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和卫生死角,安排专人做好垃圾的收集、消毒、清运及处理。安置点要做到“五有四强化”,即有“专业防疫队、固定医疗站、清洁水供应点、卫生厕所、垃圾堆放处”和强化“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传染病的孳生和蔓延。

  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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