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六期十二五规划
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通过市人大审议
一、《规划》起草依据充分
《规划》编制主要遵循了五个方面的依据:一是省治理办“十二五” 规划编制《导则》;二是《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三是雅安市委《创
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
《规划》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以达到“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城乡环境水平为基本要求,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清洁化、优美化、秩序化、制度化”进程,基本完成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的环境治理目标任务作为指导思想。
《规划》编制坚持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以
三、《规划》前瞻性强,措施保障
《规划》主要包括治理工作现状、规划目标、规划水平、治理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划》的年限和总体目标
《规划》分年度实施,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到2015年底,雅安全市所有县(区)的中心城区、100%的乡镇、8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平均达到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农村达到60%;雅安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各县城达到92%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雅安城区达45%以上,各县中心城区达42 %以上;城市的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平均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以及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五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市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镇品质提高、发展环境优化、企业信心增强、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实现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的总目标。
(二)《规划》的总体水平
《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均与创
(三)《规划》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规划》提出了六大工作任务:
一是要深入治理“五乱”,依法依规治理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问题,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
二是要强化设施建设。狠抓城乡道路、场镇改造、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环境基础建设滞后的问题。
三是要突出风貌特色。城乡风貌塑造覆盖全市所有县(区)中心城市和乡镇的主要街道以及高速公路、国道、部分省道及重要旅游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加油站,背街小巷、城郊
四是抓好示范带动。继续开展“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批推进全市各县城、乡镇和村庄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治理的主体作用。
六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目标考核激励机制、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工作机制、“门前五包”工作责任制、“暗访-曝光-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市、县(区)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强化队伍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备人员,着力解环境治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问题,为治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要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逐年增长。
四是要严格
《规划》印发实施后,各级各部门将更加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指明工作方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