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管理规定,强化单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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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促进共享单车在我市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三区”一体化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中心城区实际,11月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和雨城区政府、名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共享单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投放考核机制、运营行为规范、用户管理和投诉处理、部门职责等,实现共享单车管理有序、规范有据。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牵头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将共享单车纳入“数字城管”平台信息采集范围,指导共享单车企业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为城市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擦亮“天府之肺 熊猫故乡”城市名片,推进我市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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