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法人)(四川西部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路面污染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四川西部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511100MA6680E14D | 伍治宽 | 身份证 | 5111121987******16 | 雅执罚〔2020〕第10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四川西部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网·江湾城二期二标段(36#~44#栋、辅助用房及相应地下室)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造成路面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罚款 | 处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2 | 2020/11/13 | 2020/11/27 | 2021/11/13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11511600678385696Q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