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选取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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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选取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为确保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安全,拟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确定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2.测评地点:雅安市

3.项目性质: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作内容:①协助完成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在公安部门的备案资料准备,由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项目备案的基础资料,中标测评机构负责修改、整理、完善后形成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备案资料。②完成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达到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③协助完成整改工作:为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安全整改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并协助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系统安全管理等。

二、选取方式

对符合测评机构的选取拟采用内部比选方式确定,参与本次活动的合格测评机构应至少达到3家,未达到3家的,中止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活动过程中,若候选测评机构前三名中报价有相同的,则以总测评师同时具备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ISTQB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CCSSP国际注册云安全系统专家资格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先进个人荣誉的优先考虑。

采购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向排名第一的测评机构签发《成交通知书》。中标测评机构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等级保护测评合同书,逾期未签订的,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与排位在中标测评机构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测评机构签订委托服务合同,依次类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要求的中标测评机构将按规定录入失信记录。采购活动结果在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公告。

三、期限要求

2020年11月6日-2020年12月31日(不含系统安全整改时间)完成。

四、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5.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测评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形式(包含但不限于会务费、差旅费、资料调查、测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测评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资质及保障措施

(一)测评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保障措施:测评机构自行对投入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后勤进行保障,对过程安全负责。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符合条件的测评机构应在2020年11210:00-:10:30,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雅安市行政中心5A209)。

七、其它

(一)委托事项应当由中标测评机构独立完成,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受委托事项再委托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实施,不得由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委托事项。

(二)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初测完成并出具整改意见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回归测试完成并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后支付剩余款项。

联系人:王丹萍

联系电话:0835-2821652

附件:招标文件

 

 

                   雅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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