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进垃圾分类,引领生活新时尚
为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促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分类标准、创新工作举措等途径,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一是深入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手段,着力在舆论引导和宣传造势上持续掀起新高潮。截至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张,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3700余份,宣传车流动广播宣传1000余次。通过大力宣传,为顺利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突出梯次推进,实现科学高效。3月底制定并下发《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4月初与全县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签订《芦山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承诺书》近2000份。4月12日,印发《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家长告知书》3000份,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是强化资源配置,创新工作举措。自2021年4月7日起,我县中心城区正式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流动收运”模式,城区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监督员、宣传员、垃圾清运人员和垃圾分拣员,定时定点在城区各主要路段分类回收垃圾,指导居民正确投放。截至目前,共出动工作人员30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
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近一周以来,居民群众逐渐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自觉在家中分好垃圾后进行分类投放。接下来,我局将在城区25个人口聚居点位安放生活垃圾分类箱体,并对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加以研究和改进,推动垃圾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